您现在的位置:建筑技艺-原建筑技术与设计>> 公告>>正文内容

“2016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 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AT】“2016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 开始申报(7月8日前截止)

主办: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

协办:《建筑技艺》杂志社

申报时间:2016年5月9日-7月8日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是国内建筑创作优秀成果的最高荣誉奖之一,该奖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自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建筑设计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建筑设计领域具有很高的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力,对于鼓励广大建筑设计人员的创作热情和探索精神,提高建筑创作水平,推进我国建筑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发展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受中国建筑学会委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的评奖活动。各项评审管理办法由分会正副理事长、秘书处组成的组委会制定,并报学会批准。本届活动协作单位为《建筑技艺》杂志社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关注以创作为核心的建成后的整体建筑品质,关注全专业的技术整合与艺术表达,强调创作贯穿于建筑设计的全过程。该奖项分为金奖和银奖两个等级,其中金奖获得者将推荐参评“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

现组织启动“2016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望各建筑设计单位仔细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后,积极报名参加。

 

 

 

一、奖项设置

 

 

金奖:10项

银奖:30项

入围项目:若干

(最终奖项数量需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质量情况确定,以严守学术立场、确保学术质量为基本原则,经评委会、组委会共同审议确定)

 

 

二、申报类型

 

 

A:居住建筑类

B:公共建筑类

C:城市设计类

D: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类

E:景观设计类

 

 

 

三、申报条件

 

 

 

2015年7月8日之前竣工且未申报过本奖项的项目。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单位或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需要办理入会的,请填写会员申请表(详情请见:见附件2),并于6月10日之前提交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办理入会手续)。

(详细申报要求可参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及评审条例(2016年第一次修订版))

 

(以下摘自《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及评审条例(2016年第一次修订版)》第四~七条)

第四条“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的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在申报截止前应为已建成并竣工一年以上的工程。对于城市设计类的项目,需要在一年以上的时间内,获得完整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实施批准文件,并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审批文件的复印件,且局部地段已具备一定的实施效果。

2.已申报过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的不得再次申报。

3.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单位或项目主要设计人员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与建筑学会会员部张和平联系(电话010-88082231),并说明属建筑师分会推荐的建筑创作奖申报单位)。

4.申报项目按其排名顺序注明主要设计人员及其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主要设计人员不宜超过15人,不限制专业。合作设计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其中包括合作单位的设计人员(若有)。

 

第五条 合作项目需提交合作方共同签署的申报协议。对于国内设计单位与境外设计公司合作完成的项目申报,国内申报主体单位应至少参与包括初步设计在内的各主要阶段设计工作。申报单位应对合作单位、人员、设计分工等相关信息进行必要说明,如实反映设计合作、设计成果的真实情况,在得到相关各方的共同认可后方可参评,作为申报主体的国内设计单位、设计人因此有可能未能排在首位。对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别由不同设计单位完成的国内合作项目,主体申报单位应对合作单位、人员、设计分工等相关信息进行必要说明,如实反映设计合作、设计成果的真实情况,在得到相关各方的共同认可后方可参评,作为申报主体的设计单位、设计人因此有可能未能排在首位。

 

第六条以国内设计单位为设计主体的境外项目需要在申报书的项目简介中,对项目背景、依据的规范、标准及执行情况做简要介绍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供评委会审议。

 

第七条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在署名上无争议,申请项目无工程质量事故,且无其他社会不良影响。

评审条例全文详情请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1.《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书》纸质版1份。

2.电子文件(光盘)2份,并在光盘上写明项目名称,内容如下:

(1)《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书》详情请见:附件3)电子版。

存于一个名为‘申报书-项目名称‘的word文档。

(2)设计展板2张

展板上不应有任何形式的有关设计单位、设计人的信息(如名称、照片等),违反规定者按无效材料处理,评审费不予退回

展板内建筑图片(分析图除外)应采用实景照片,不应采用效果图

存放于名为’展板-项目名称‘的文件夹。

应包括总平面、平面、立面、剖面、分析图、彩色图片、必要的说明文字等内容。

展板尺寸应为A0,均应提供分辨率不小于200像素/英寸的JPG文件。

展板应为竖版(需按照规定展板样式制作,详情请见:附件4),横版不予受理。

另须提供一份压缩版展板用以作为网评材料:每张展板的尺寸为600×848像素,不超过600KB的JPG文件。

(3)展板上所有单幅图片

存放于名为’图片-项目名称‘的文件夹。各单幅图片提供短边不小于10cm,分辨率不小于300像素/英寸的JPG文件。

(4)设计说明

存于一个名为’说明-项目名称‘的word文档。

项目概况500字以内,设计特点800字以内。

(5)多媒体演示文件(不作为必备材料)。

存放于名为’多媒体-项目名称‘的文件夹。

限5分钟

(6)评审费汇款信息说明详情请见:附件5)。

存于一个名为‘汇款-项目名称’的文件夹。

 

 

五、提交申报材料日期及评审安排

 

 

附:申报时间及安排计划

序号

内容

完成时间

1

提交评审材料(邮寄)及评审费(提交材料同时汇款)

5月9日-7月8日

2

整理材料、组织评审

7月 9日-8月7日

3

专家网上评审

8月8日-8月15日

4

专家现场评审

8月25日-26日

5

获奖项目公示

9月 1日-9月20日

6

确定获奖项目,上报中国建筑学会

9月21日-9月30日

 

(注:具体评审时间可能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略有调整)

 

 

六、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A座427

邮编:100120

联系人:李青青18911880577;魏涛 13513341407

 

 

七、评审费及汇款账号

 

 

•每个项目2000元,并填写汇款信息回执表。

•汇款账号

户名: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账号:1109080013106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汇款用途注明:2016建筑创作奖)

 

 

八、联系人

 

 

 

● 申报条款答疑: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

朱学晨 010-88021016-6161;13426244266

● 加入中国建筑学会会员

会员办理事应在建筑师分会秘书处备案后,与建筑学会会员部张和平联系(电话010-88082231),并说明属建筑师分会推荐的建筑创作奖申报单位。

● 申报材料管理:《建筑技艺》杂志社

朱晓琳 010-57368774,13581811993

魏星 010-57368778

 

 

权属特别说明

 

 

组委会具有对评审材料在宣传等非营利性目的活动中的使用权。

发布人:《建筑技艺》杂志社 | 发布时间:2016-04-26 | 点击数: